关于组织新一轮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与经济薄弱村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文明办、扶贫办,市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市城乡文明一体发展,为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淮安篇章做出积极贡献,根据省有关精神,市文明办、市扶贫办决定组织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与经济薄弱村开展新一轮“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和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互动共享,动员组织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充分利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文化等方面优势,帮助经济薄弱村培育乡风民风、丰富文化生活、打造优美环境,以“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新成效助推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

  二、共建时间

  2017年3月~2019年12月。

  三、参与对象

  参与结对共建的经济薄弱村主要是:“十三五”时期省定110个经济薄弱村及部分市定经济薄弱村,名单详见附件。

  参与结对共建的文明单位主要是:①全国文明单位;②各县区部分江苏省文明单位(不含社区、校园,下同);③市有关部门。

  参与结对共建的文明单位和经济薄弱村在共同商议基础上,签署结对共建协议。结对共建可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共建内容

  参加结对共建的文明单位要根据结对村实际和群众需求,有效整合相关资源,积极帮助多办好事实事,重点围绕以下内容,选定其中某个或几个方面开展共建工作,让农民群众从结对共建中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本领。

  1.帮发展经济、促兴业富民。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帮助结对村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和新型业态,在发展致富项目、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结对村加强科技文化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现代农民,提高农民创业本领和致富能力。

  2.帮深化创建、促乡风文明。帮助结对村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展示水平,推动创设农村道德讲堂、乡风文明志愿岗、善行义举榜等。指导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新乡贤等创评选树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组织勤劳节俭、环境保护、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送温暖等活动,给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切实帮助。

  3.帮繁荣文化、促成果共享。立足结对村实际,围绕“八个一”:即一间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活动广场、一个宣传阅报栏、一块电子宣传显示屏、一组乡风文化墙、一套广播音响设备、一批体育健身器材、一支文艺骨干队伍等,帮助结对村完善文体活动设施,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帮助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培养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利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民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帮改善环境、促社会和谐。帮助结对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水改厕改圈改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帮助结对村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村民提供便捷服务。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力度,增强村民法治观念,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共建安排

  1.确定结对共建名单(2017年3月27日前)

  各县区文明办、扶贫办负责组织本地文明单位与本地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共建,3月27日前确定结对共建名单,向市文明办报送《“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情况汇总表》(附件)。

  市有关部门(附件中所列市属单位)直接确认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2.签订结对共建协议(2017年4月25日前)

  各地、各有关部门确定结对共建名单后,按时间节点报送至市文明办。结对共建名单经省文明办、省扶贫办共同审核、统筹后,反馈各地、市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单位与结对共建村自行签订共建协议,组织开展共建活动。

  3.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2019年12月底前)。

  参与结对的文明单位和经济薄弱村,要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本地结对共建的每年双方开展共建活动不得少于4次。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地和市有关参创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结对活动有序有力开展。

  2.突出主题。各结对单位要围绕“文明共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群众所需所盼有的放矢开展精准帮扶,既注重物质帮扶,又重视精神帮扶、文化帮扶、科技帮扶,不能局限于简单的资金扶助。要坚持自愿结对原则,发挥双方优势,通过结对共建,既加快贫困村脱贫进程,又促进单位自身创建水平提升。

  3.抓好落实。参与结对的单位和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保持经常沟通,定期开展活动。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要将开展结对共建的情况纳入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各地文明办、扶贫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督促结对共建工作有效开展。对没有纳入本轮省级结对共建活动的其他各级文明单位,也要组织发动他们就近就便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各地文明办、扶贫办每年底前要将本地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参与“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情况书面报市文明办、市扶贫办。市文明办将把参与结对共建情况作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评选、复查、推荐的重要依据。

  请各县区文明办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创建处。

  联系电话:83606997 联系人:薄卫东 邮箱:1507177822@qq.com

 

  附件:1.江苏省文明单位与经济薄弱村开展“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共建协议(参考式样)

        2.“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情况汇总表

    (点击链接下载文件:  http://pan.baidu.com/s/1pLlpHJ9 

  市文明办 市扶贫办

  2017年3月20日

[ 编辑:小 白 ]

主办: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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