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毅同志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一、直面差距,反思不足,以更深的思考总结创建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少数部门单位没有真正把创建工作扛在肩上,没有融入社会发展大局,没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长远性、系统性思考不足,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创建工作主动性不强、责任心不够,特别对一些交叉共管的工作,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缺乏“全市一盘棋”的政治觉悟和荣辱与共的大局意识,导致创建工作出现盲区和死角。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我市老旧小区存量大、背街小巷占比高,城市更新维护难度大、成本高,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城市道路破损、停车泊位不足、公共卫生间数量不够、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比较普遍。

  三是常态长效落实不到位。无论是现场准备还是台账资料整理,存在搞突击抓表面、治标不治本现象,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现象,指望临门一脚、一蹴而就,缺少常态化的长效手段和措施,缺乏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导致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创建工作顾此失彼。

  四是发动群众参与不到位。三年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始终低于85分,2016年只有72.26分。一方面说明群众对我们创建工作做的事认可度不高、获得感不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平时创建工作中,我们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发动群众,缺乏喜闻乐见的平台活跃群众,缺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引导群众。

  二、把握规则,顺应要求,以更明的指向引领创建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办的总体评选规则,省文明办对省级测评考核工作初步明确三个原则、建立六项制度:

  第一点,明确三个原则。一是突出工作的高标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规定动作,一项内容都不减少,一条标准都不降低。同时,将根据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实际,增加一些测评项目,提升一些测评标准。二是突出群众的满意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测评环节上进一步加大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权重。三是突出创建的全域化。按照城乡融合发展的思路,推动各地城乡联动、全域创建,通过增加乡镇和建制村的测评点位、分值权重,将创建工作进一步向乡镇和建制村延伸。

  第二点,建立六项制度。一是重大活动即时报送制度。各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常委会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及时向省文明办报送备案,此方面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计分。同时,为强化推动日常工作,防止临时突击伪造材料,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活动、出台的重要文件,也要及时报送。二是专项工作督查制度。组织小分队对窗口单位优质服务、志愿服务、城市秩序管理、移风易俗、文明村镇创建等重点工作进行随机暗访。专项督查测评情况,将计入年度测评成绩。三是年中抽测制度。参照年度测评模式,全部采用暗访形式,选取部分重点点位,组织队伍进行抽测,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年度测评成绩。四是省级年度测评制度。将于下半年组织实施。在问卷调查环节,既进行随机拦截,又开展入户调查,权重各占一半。会议强调指出,不管是年中抽测还是年度测评,凡是发现跟踪盯梢、迎测扰民等形式主义问题,均要视情况罚扣分数。五是重大信访投诉督办制度。对群众信访投诉事项,省里将进行跟踪督办,一事一报、一事一结,并加强专题暗访督查。出现重大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罚分项目。六是连续两年排名末位淘汰制度。针对县级提名城市,具体就是我市的盱眙县,如果2018年、2019年省级测评连续两年均排名末位,不仅2020年没有资格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城市,而且不纳入2021-2023年提名城市推荐名单。

  三、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创建工作

  围绕目标要求,2018年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城市功能设施

  主要是做到“四个提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市住建局牵头,逐一排查道路坑槽、窨井周边破损、路面下沉、道路管沟下沉损坏、人行道方砖缺失损坏等问题;加快推进漕运西路、大治西路、城西路等路段的维修改造工程,加强供水管道探漏排查工作,修护城区休息座椅、电箱、照明灯具等,坚持动态管理、及时维护。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市城管局牵头,加大老城区停车设施配建与管理力度,推进城区立体停车场和智能停车诱导系统项目建设;排查整改城区无障碍设施被堵塞占用问题,合理设置盲道、缘石坡和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城区老旧公厕改造全覆盖,新建公厕18座。市公安局牵头,实施承德路、天津路等路段护栏更新、主城区中心护栏隔离项目,推动主城区交通标线出新,新增交通流量采集系统,升级改造智能系统信号机,切实提高城市平均通勤时间。实施建设工地管理提升。市住建局牵头,推进“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建设,在铁路、高架、省道和其他施工工地沿线,确保每一个标段围挡全面达标,公益广告统一喷绘,覆盖率不低于30%。以快速路工地及沿线区域为重点,加强工地周边区域管理,确保无垃圾倾倒、杂草丛生、乱停乱放等问题。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市住建局牵头,建立市政园林养护网格化管理平台,针对绿化缺失、毁坏问题,逐一补齐、修复,并动态维护。加大生态森林绿地建设,构建绿色步道和慢行系统;实施控源截污工程,推进主城区低洼易涝片区综合整治,强化黑臭水体岸线整治及活水连通;市城管局牵头,全面规划提升内环高架沿线及城市出入口的景观空间和设施布局,拆除城区主要干道和广场的闲置设施,清理广场景点绿地的违法收费停车,增设人性化服务设施。

  二是强化规范整治,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主要是做好“六个深化”。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市公安局牵头,重点对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越停车线等三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强行入轨,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道路通行管理。科学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有效增加车位供给;组织城管执法力量,参与城市支小道路、背街小巷车辆停车管理执法;完善推广微信“随手拍”违法停车举报平台。针对“红甲虫”等重点车辆入城和非法营运“顽疾”,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质监局,进店摸排,严查无照经营,加大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在城区内划定禁行区域,严管重罚,严打非法上路行为,争取早日在城区消灭“红甲虫”。深化“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加快环卫保洁市场化步伐,规范重要点位秩序管理,指导、督促城区经营管理单位落实“门前五包”制度,通过“百佳文明商户”评选等多种形式,推动“市容环卫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深化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整治。市工商局牵头,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化诚信经营管理,集中整治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营。深化城区道路畅通疏导。市住建局牵头,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增设公交专用道20公里,改造清隆桥、大同路等交通堵点,整治梳理老城区路网,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市交通局牵头,在主城区新投放400辆新能源公交车,新辟优化公交线路15条,加密公交班次15条,延伸公交里程40公里,完善公交网络,提升公交出行分担率。深化户外广告及小广告治理。市城管局牵头,实施“天际线”行动,清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顶部非法设置的广告牌,对市区户外广告实行统一规划设置,做到一街一特色、一楼一景观;全面开展“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工作。对各类小广告进行全面清洗喷涂覆盖,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粘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行为。深化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提升。市软建办统筹协调,大力加强基层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窗口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让窗口单位成为城市的文明“前沿”。

  三是突出道德内涵,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主要是推进六个方面工作。讨论提炼“市民行为十不准”。市文明办牵头启动“市民行为十不准”大讨论活动。广泛征求和吸纳市民意见,总结梳理出广大市民深恶痛绝、需要大力反对和鞭挞的不文明行为,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增强影响力。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主题活动。市教育局牵头,开展以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引导全市中小学生践行八礼四仪、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全市各大中专院校要担起文明创建责任,组织师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文明随手拍传播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市文明办牵头,打造一批社会影响广泛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品牌。巩固和提升“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学恩来、习礼仪、育美德”和“我的中国梦”等教育实践活动,激励未成年人争做时代新人。提升志愿服务制度化水平。市文明办牵头,筹备成立淮安志愿服务联合会,建好用好志愿服务驿站,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激发志愿组织发展活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市信用办牵头,着力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扩大信用产品应用范围。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加大“红黑榜”发布力度,实施履行社会责任书报告制度,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分别牵头,制定《淮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淮安市城市管理条例》,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行为标准上升为法律法规,以法治手段助力淮安刷新颜值、提升品位。

  四是夯实创建基础,强化社区和村镇创建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社区硬件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由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重点推动薄弱社区服务功能达标提质,加快推进各类公共服务场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改造,优化配置文化、体育、娱乐等设施设备。深化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以社区和村为单位,重新划分147个网格,逐步细分创建区域,细化工作职责,推进文明小区创建,着力在挂钩工作的常态化、实效性、办实事上下功夫。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对全市180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重点整治小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毁绿种菜及设施破损等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问题。

  另一方面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契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加快形成城乡联动、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推进村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镇区街边乱堆放、主次干道路边乱搭建、村居河边垃圾漂浮、塘边杂草丛生等脏乱现象,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进镇区秩序整治,重点治理镇区商业大街、集贸市场、商场小店门前和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车辆乱停、物品乱堆、垃圾乱丢、店外乱摆等混乱无序现象,合理设置街区停车位,依法取缔占道经营,确保秩序井然。培育文明乡风。围绕“正民风、树新风”目标,扎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建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注重发挥新乡贤典型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破除婚丧陋习,俭办红白事,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等创评活动,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注重宣传发动,加强创建民意引领

  注重全员全面发动。市委网信办牵头,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围绕“家住美好淮安、共创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基本内涵、创建惠民利民举措,让广大群众知晓创建活动、看到创建成效。市创建办要搭建“创建信箱”“文明热线”等平台,鼓励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多提意见、多加指点,积极回应群众呼声,认真查找问题,扎实推动整改。网格挂钩市属、区属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当好文明城市宣传员,深入社区、走访入户,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集中宣讲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和满意率。各区要深入开展走村入户、巡访家访、民生面对面等活动,帮助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态开展“善行义举榜”、“邻里守望”互助、科技普法宣传进社区等活动,确保居民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淮安日报、市广播电视台要开辟专题专栏,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开设“火眼金睛”“你该脸红了”等栏目,鼓励新闻工作者和市民群众随机拍摄身边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曝光通报,让不文明的人“长记性”,让旁观的人受触动,在全市掀起“抵制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的浪潮。同时及时公布乡镇、街道、市重点创建责任部门“月月考”成绩排名情况,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环境。注重营造社会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要加快推进户外公益广告扩量提质,进一步扩大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公共场所、建筑围挡、交通运载工具和各类社会媒介公益宣传的覆盖面,确保占比不低于30%;围绕“公益广告体现思想性、景观性、永久性”的定位,彰显周总理家乡形象,在城区广场、公园、主要道路等显要位置,增设一批“质量优、创意好、体量大”的雕塑小品,让公益广告成为城市的靓丽风景线。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原则,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运用各种载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以及窗口服务单位行业规范和市民守则,推动创建知识、文明规范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汇聚上下一心、合力攻坚的磅礴动力,打一场创建的“人民战争”。

  四、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以更高的标准保障创建工作

  (一)领导体系要到位。指挥体系层面,市创建指挥部已进行适当调整,由以往的“五指一办”扩充为“六指一办”,突出社区和乡镇两大重点难点,分类指导推进。特别是改革和强化指挥部办公室职能,从市重点创建责任部门(单位)选拔业务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常年集中开展创建工作。重设宣传统筹组,强化档案资料组,增设考评计分组,全面保障创建工作有序、高效、常态运转。各县区可以参照市里做法,强化创建工作力量。

  (二)责任落实要到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区、市各创建责任部门要对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行动计划》和《目标责任状》,细化分解指标,具体落实到人。各区在创建工作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任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市各创建责任部门要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决不能推诿扯皮,因工作不力而影响创建进程。

  (三)一把手示范工程要到位。动态建立“一把手”示范工程项目库,要求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每半年确定一个本地区、本部门矛盾最多最难、群众最急最盼、影响最大最深、自己主抓主办的事项,加强跟踪考核和量化评估,定期公布示范工程创建达标进度,并将示范工程推进完成情况纳入该地区、该部门的综合考评得分。通过“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推进的生动局面,让群众看到创建的成效,增强创建的信心。

  (四)考评奖惩要到位。责任划分上,文明城市创建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一事双责”。今年,重新修订出台了《淮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突出四个改变:下考一级为下考两级,考到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改双月考评为月月考评、动态排名;改综合模拟测评为全面与专项、跟踪与过程、综合与分类“三结合”考评;改“一点双扣、同步追责”为“逆向考评、基层倒逼”方式。通过科学规范的设计、严谨严密的组织、客观公正的核算、公开透明的排名、赏罚分明的奖惩,促进创建进程与创建绩效、考评结果与群众感受关联一致、互为验证,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评工作的杠杆撬动作用。需要强调的是,这次修订考评办法,单设考评计分组,就是要让机制“长出牙齿”,形成刚性约束,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作风、最严的举措、最严的问责,持续推动创建工作高速运转、高效运行。

  (五)投入保障要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稳定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公益广告宣传、主题教育实践等重大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给予保证。市、区两级要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创建支持。网格化管理挂钩的市属、区属单位,要积极发挥助创作用,加大对社区创建工作的财力、人力支持,不断提升基层创建水平。

[ 编辑:张晓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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